关于2020年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考核定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10

各位老师:

按照2019年9月24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全面下放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的通知》(云人社通﹝2019﹞155号)文件精神,“教师符合职称申报条件的,在现工作高校参加相关系列的职称申报评审”,为做好2019年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考核定职工作,请符合条件教职工按要求填报相关材料。

一、可申请考核定职的人员

1、进入我校工作已满一年并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国家教委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正规院校毕业的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有学位证和毕业证双证)。

2、所有申请停职的教师在考察期内年度履职考核结果须为称职及以上;

3、所有申请停职的教师在考察期内未受过党纪及行政处分。

二、需提交的材料

1、《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表》(2份,A3双面打印)。

2、学位证、毕业证书复印件各2份。

三、可申请定制种类

1、自然科学研究人员:研究员(正高)、副研究员(副高)、助理研究员(中职)、研究实习员(初职)。

2、社会科学研究人员:研究员(正高)、副研究员(副高)、助理研究员(中职)、研究实习员(初职)。

3、实验技术人员:高级实验师(副高)、实验师(中职)、助理实验师或实验员(初职)。

4、获得其他系列(专业)的职称申报评审或以考代评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初职),学校认可并聘用。

四、相关要求

1、定职种类结合岗位及个人实际进行选择填报,须从初职填报。

2、所有材料请按《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表》、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顺序装入文件袋中统一提交。

3、2020年7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交人事处316杨纯老师。

4、填写《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表》时,日期按实际填报时限填写;

5、考核定职的专业以最高学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理工学院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