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学院2020年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03-05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新时代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教师

 

——普洱学院2020年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 积极引导我校广大教师做新时代“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大力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按照《普洱学院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制定2020年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师德建设文件的要求, 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以“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 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 强化师德师风教育,教育引导教师锤炼高尚品格,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切实提高师德水平, 提升育人质量, 努力造就一支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为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应用型地方本科院校提供有力保障。

二、活动主题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新时代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教师

三、目标任务

通过一年左右时间,在全体教职工中集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新时代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系列活动”,弘扬正能量,倡导好师风,对我校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不足,采取得力措施加以整改,不断提高广大教师师德水准,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和深受学生爱戴和赞扬的教师队伍,进而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大学。

四、具体措施

构建并完善师德建设“宣传、教育、考评、监督、保障”五大体系,助推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工程。

(一)构建师德建设宣传体系

充分利用包括网络新媒体在内的各种宣传阵地和工具,定期开展宣传教育周或宣传教育月等形式多样、务实有效的师德宣传(报道)活动,集中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通过经验交流和评选表彰师德楷模活动,宣传教书育人典型先进事迹,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学校每年评选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弘扬教书育人和师德建设经验,对被表彰的教师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师德评价的等级与年度考核挂钩,与职称评审晋级挂钩,与绩效工资及绩效考评“三挂钩”。在学校的各项教学科研奖励中,将师德内容作为重要评选条件和评价标准。

(二)完善师德建设教育体系

完善校、院两级师德师风日常学习教育体系, 通过有计划、有步骤组织教师以政治学习、教育政策法规学习、党员组织生活会、师德报告会、教学研究活动等形式多渠道、分层次地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学习活动,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学校将结合教师岗位职责,针对不同群体教师开展相应的师德主题教育与培训活动,把教师职业道德、学术规范、法规法制和心理健康教育等列为培训的重要内容。对新入职的青年教师进行岗前培训,把师德师风教育作为重点,培养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新教师上岗后,指定德才兼备的教师指导,在政治思想、师德师风、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培养;对中青年教师,加强学术规范教育,在思想品德和业务上给予更多地关心帮助,让他们尽快脱颖而出,成为教书育人的骨干;对班主任、辅导员等德育工作者进行师德师风专题培训,通过强化师德培训教育工作切实推进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工作格局的形成。

(三)完善师德考核与奖惩体系

师德考核与综合评价每年进行一次,与岗位的年度考核同时进行,由人事处会同教务处、学生处、科技处等部门和各二级学院组织实施。对教师的师德评价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师德考核评价结果经公示后存入教师业务档案,在教师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岗位聘任(聘用)、评优奖励等方面,把思想政治表现和课堂教学质量作为首要标准并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对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行为的教师,经查实后撤销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相关荣誉称号,且三年内不得申报。对师德表现优秀者,给予大力表彰奖励。

(四)强化师德建设监督体系

建立师德建设年度评议、师德问题报告、师德状况定期调查分析等制度,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政策措施。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五位一体”师德监督体系,建立校内师德投诉、举报平台,及时获取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对师德方面存在问题要定期排查,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五)完善师德建设服务保障体系

组织保障是加强师德建设的基础,要建立领导分工明确、部门责任明晰、任务层层落实的责任体系。我校师德建设成立以校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有关分管校领导为副组长、人事处牵头,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相关政策的制定、检查、督促工作。各学院党支部要以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政策或工作方案为指导,加强对师德建设工作的具体领导、制度建设和具体落实。同时建立师德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学校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牵头,负责落实学校关于师德建设的相关政策,审议师德建设方面的奖惩,指导检查各学院师德建设及评价工作的开展。

加强师德建设要把对教师的师德要求与关心教师的生活、工作和成长、发展相结合;要在全校上下牢固树立尊师重教、“办学以教师为主体”的观念和意识,并营造良好的教师成长与发展的环境与氛围;要关心、理解、体贴教师的辛劳并切实帮助教师解决生活与工作中的合理诉求与实际困难,从各方面为一线教师做好保障和服务工作,让广大教师能够潜心教学、科研,从而形成高尚师德与工作业绩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4月)。学校制定印发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全面部署本年度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学校有关部门根据学校实施方案制定具体措施;各活动主体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到会指导并提出工作要求,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扎实推进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5~6月)。通过思想动员、个人自学、活动促学等形式,学习上级和我校关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相关文件。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围绕这一主题,运用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抓好学习(学习参考资料见附件2),提高认识。同时,各单位要紧密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新时代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教师”这一主题,结合全校师德师风活动具体安排,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并积极组织开展(活动具体安排见附件1)。各单位在完成好学校开展的“规定动作”外,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自选动作”的开展,使师德师风学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三)选树典型阶段(6~8月)。各单位要在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对师德师风建设过程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取得的活动成效、经验大力宣传,积极选树师德典型,树立学习标杆,发挥引领作用。同时,进一步采取切实措施关心、帮助广大教师乐教爱生、成就事业。

(四)总结表彰阶段(9月)。各单位要及时对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在此基础上,学校召开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总结大会,对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对涌现出的师德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奖励,并将模范典型事迹汇编成册,发扬光大。

六、组织保障

为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和实效,学校成立师德师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全校师德师风建设各项活动的策划、组织与协调。各单位成立相应的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要统筹协调,全面部署推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做到思想动员到位、组织保证到位、具体措施到位,确保各项活动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单位要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新时代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教师”这一主题,针对教师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在规范从教行为、提高教师素养、展示师德风采上下功夫,努力提高师德师风建设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注重总结活动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向宣传部报送。

(三)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各单位要善于发现和挖掘身边的先进师德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示范、标杆作用,使广大教师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充分发挥师德师风建设对校风学风建设的带动作用。要发挥党员教师在师德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用党性铸就师魂。对师生公认的先进典型,学校将积极向上级组织和校外媒体推送。

(四)重在建设,完善机制。各单位要把师德师风建设纳入教师队伍建设的长远规划,从思想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为师德师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进一步促进我校师德建设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推动师德建设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

 

附件1:

 

普洱学院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具体安排

活动时间

活动内容

牵头单位

3~4月

印发《普洱学院2020年师德师风建设活动方案》,召开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会议,对活动进行全面部署。

人事处

设立普洱学院师德投诉举报平台(邮箱、电话)

纪检监察审计处

4月初

各二级学院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召开师德师风建设动员大会,各党支部书记对广大教师进行思想动员,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学习教师职业道德相关文件开展师德师风宣誓活动;签订《普洱学院师德师风承诺书》签订《普洱学院学术承诺书》。

各二级学院(系、部门)

3月~12月

“我最喜爱的教师”评选活动

团委

“讲好师德故事,最美普院人”评选活动

宣传部、工会、

开展“教学名师”、“教学新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等评选活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务处

青年学术和技术创新带头人评选

科技处

2020年科研奖励

科技处

开展“辅导员年度人物”、“优秀辅导员”、“学生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学工部

开展领导干部“1+N”,党员“1+1”密切联系群众活动

组织部

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组织部

结合师德师风建设内容,开展纪律教育和廉政教育专项活动

纪检监察审计处

举办道德大讲堂,邀请省、市级道德模范来校为教师和学生作报告,引导和推进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向纵深发展。

宣传部

5月

学校召开师德师风建设座谈会,邀请教师、干部代表,围绕如何做新时代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教师来推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主题开展讨论。

教务处、宣传部

7月

开展教师师德师风测评,评选师德标兵。

人事处、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9月

在新教师入职培训中开展师德师风专题教育,引导和激励新教师“爱校、乐教、敬业、奉献”。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务处、人事处

9月

召开2020年师德师风建设总结大会,对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和奖励。

人事处、宣传部

附件2:

学习参考资料目录

 

1.《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5.《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

6.“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

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

8.《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

9.《普洱学院师德规范》

10.《普洱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

11.《普洱学院教职工考核办法》

12.《普洱学院教职工请假与考勤管理办法》(试行)

13.《普洱学院关于教师师德负面清单和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14. 《普洱学院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

15. 《普洱学院关于印发学术不端与学术诚信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3:

普洱学院师德师风承诺书

 

国运兴衰,系于教育,薪火相传,在于教师,作为普洱学院教师,本人庄严承诺:

大力弘扬九种精神:

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承担着神圣使命,担负着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做到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

二、忠诚事业,依法执教

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依法执教。

三、爱岗敬业,甘为人梯

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认真备课、上课、耐心辅导学生。注重教育科学研究,有创新意识,争做学者型教师。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敬畏生命,关爱学生

能够做到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尊重学生主体地位,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实行管理民主和教学民主,创造平等、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

五、严谨治学,改革创新

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和政治修养,严谨治学,勇于创新,积极投身应用型教学改革和应用型研究。

六、潜心问道,服务社会

不断提高自身专业能力,主动参与研修活动,积极参与“产学研”合作项目,主动到行业(企业)一线挂职锻炼,提升自身服务社会能力。

七、同心砥砺,团结协作

积极参加教研室活动和院、系组织的其他活动。主动融入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团队,加强教研室共同体建设,建立传帮带机制,提升团队的教学科研水平。

八、爱国守法,廉洁从教

有家国情怀,爱国守法,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廉洁从教,清正廉洁,遵守学术道德,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九、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以高尚的人格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人。

绝不出现高教教师师德“红七条”行为:

一、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三、不得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四、不得有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不得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六、不得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七、不得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作为一名高校教师,我始终坚持做到牢记使命,不忘初衷,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改革创新,服务社会,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新时代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教师。

承诺人:

年  月  日

附件4

普洱学院学术承诺书

 

本人郑重承诺遵守以下科研规定: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自觉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2016】40号)和《普洱学院关于印发学术不端与学术诚信管理办法的通知》(普院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

二、自觉遵守师德和学术道德规范,捍卫职业尊严,珍惜教师声誉,提升师德境界,将师德规范转化为内在信念和行为品质,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做到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

三、承担科学研究项目,遵守任务合同或协议;项目参加人是项目实际研究人员,成果按实际贡献实事求是署名;不剽窃、抄袭、侵占、篡改他人研究成果;学术成果中引用或转引他人成果,请注明出处;在申报课题、成果、奖励和职务评审评定等过程中不提供虚假学术信息;相关调研、试验数据真实可靠;通过正常渠道发布、发布学术成果,涉密科研成果,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介绍、评价学术成果时,全面、客观、公正。

四、本人已明确知晓学校科研管理、成果管理及学术道德规范等相关制度及问责措施。

                                 承诺人:

                                           年  月  日